新闻报道与评论的区别及相关案例分析,还有元话语研究
一次法制新闻报道出现的失误,能够致使一名无辜者名誉遭受严重损害,甚至会给整个司法进程笼罩上一层阴影。这绝不是夸张吓人的话语,而是处于信息时代每位媒体从业者、每一位读者都必须认真直面的现实情况。
新闻报道与评论的分野
处于新闻报道关键地位的是事实,它对记者提出要求,要如同镜子一般,将事件自身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经过客观且精准地予以还原。记者身处现场,记录下“谁说了什么”以及“发生了什么”,而这构成了新闻的基石。
新闻评论是依据这些事实所发表的看法以及观点,它宛如望远镜,助力读者看得更为遥远,理解得更加深刻,优秀的评论可为事实给予背景、进行分析并做出价值判断,引领公众展开思考。
法制新闻的特殊使命与风险
法制主题的新闻当中,会涉及到需要判断罪与非罪、考量此罪与彼罪的情况。这跟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甚至人身自由密切相关。在2012年合肥发生的“周岩毁容案”最开始的时候,媒体对“官二代”这个标签给予了聚焦,那次曾在一段时间之内让舆论偏离了法律事实正常的轨道。
鉴于此,法制新闻倘若出现失实状况,其后果常常具备毁灭性。它有极大可能干扰司法的独立性,给审判机构形成超出必要范畴的舆论压力,同时还可能给受到报道的对象以及其家庭成员带来根本无法予以弥补的二次损害。
冲突与和谐法官与媒体的相处之道
从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这点来看,法官与媒体二者都向往共同追求该事物,然而途径却不一样,法官所追求的乃是处于法律给定框架范围之内的程序正义,达成这种追求需要其保持冷静且处于一种中立的状态;与之不同的是,媒体所追求的重点在于新闻本身所具备的时效性这一特性以及其传播能力,并且在如此追求的过程当中,有时候会在不经意之间放大情绪方面所存在的冲突。
这种差异致使双方产生了微妙的“烦”与“怕”,法官害怕媒体的报道给审判带来干扰;而媒体则忧虑司法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状况。1998年《人民司法》所发表的文章点明了这种长期以来持续存在的张力;它提醒我们双方需要于相互尊重之中寻觅到平衡。
热点事件中的框架与情绪传播
在新媒体环境当中,热点事件常常会被特定的那种“框架”给塑造出来。就拿2010年的“李刚门”事件来讲,新浪微博上面的报道以及评论大量运用了“冲突”、“权力压迫”等这样的框架,很快就把公众情绪给点燃了。
这种框架的选择并非是偶然发生的,它迎合了受众内心的心理期待,然而却容易去遮蔽事件所具有的复杂性,把当事人简化成为标签。在信息时代,一条帖子所具备的情绪煽动力,常常要比事实自身跑得更快,这对新闻所拥有的客观性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新媒体时代的互动与责任
互联网致使新闻报道与评论的界限愈发模糊不清。于论坛、微博等平台之上,在一条简短讯息的下面,跟帖的评论常常比正文更加吸引目光。2012年的周岩案最初便是借助论坛帖子而发酵起来的。
存在这样一种互动性,其使得媒体需要担负起更为重大的责任,编辑不但得对报道的事实予以把关,而且要引领处在评论区的理性讨论,那种不负责任的报道搭配上情绪化的评论,能够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将一个社区撕裂,把一个人的生活毁掉。
深度报道与评论的专业回归
身处碎片化信息如轰炸般袭来的状况下,深度报道以及专业的新闻评论明显变得越发珍贵起来。而且,在1937 年存在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道与评论,恰恰是借助报纸以及书籍进行深度挖掘的方式,才在激烈战火期间凝聚起了民族共识,并且留存下了具有不可辩驳性的证据。
现今,不管是第七届女足世界杯的体育方面的评论,还是针对有关家园矛盾的学前教育的报道,全都要求记者静下心来钻研数据、采访多个方面、尊重事实才行。唯有回归专业,新闻评论才可以不辜负使命,给读者提供真实且有价值的信息。
事实现状的忠实守护者是对新近发生事实进行报道的新闻,剖析事理、发表议论的新闻评论属于理性的发声。于海量信息当中,到底怎样方才能够更精确无误地进行有效区分事实以及那些基于事实所产生的观点,怎样才能防止不被主观情绪给左右?那就请乐于在评论区域把有关你的想法予以分享出来,点下赞,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看见这场极为关键的讨论。


